林倩綺 質詢:檢察官洩密、司法懲戒、律師洩密、檢察體系內控
2026/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2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6月17日及1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檢察官涉洩漏案件資料、法院僅判罰俸十個月,要求檢討檢察體系內控及司法懲戒標準。委員也詢問律師洩密刑責與懲戒是否具嚇阻力;法務部表示將落實內控,並提到行政院版律師法修正草案擴大停止執業適用範圍。
- 要求法務部檢討檢察體系內控,防止檢察官不當取得及外流案件資料。
- 要求相關單位研議司法人員洩密案件的懲戒標準與制度性因應。
- 建議研議加重律師洩密處罰、檢討律師懲戒標準,並建立異常委任情形的風險通報機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倩綺委員質詢,2026-0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01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