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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質詢:律師懲戒、律師涉詐

2026/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2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6月17日及1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有律師涉入詐騙集團、擔任軍師或協助串通,現行處分不足以阻止其繼續執業。委員要求修法加重處分,包括暫停執業資格,情節重大者除名;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修正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加重涉入詐騙集團律師的處分,包含暫停執業資格,情節重大者除名。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6-0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00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003。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鴻薇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