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洳 質詢:醫療暴力、醫事人員安全、病患隱私
2026/6/10,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繼續審查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繼續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繼續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繼續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繼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繼續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繼續審查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繼續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十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繼續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繼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繼續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繼續審查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因系統字數上限,詳見議事日程) 【逐條討論,不詢答】 【第三十五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三十六及三十七案,未經院會交付本會審查或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115年6月10日及115年6月11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說明修法要強化醫事人員安全,主張提高滋擾醫院秩序的刑責,並要求警方於醫療暴力發生時立即派員處理。委員也提出修正醫療法第72條,將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及不當使用錄影、錄音設備侵害病患隱私納入處罰。
- 要求修法明定警方於醫療暴力發生時立即派員處理。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慧洳委員質詢,2026-06-10,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989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