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 質詢:陸域盜採砂石、無人機巡查、查報獎勵、復原保證金
2026/6/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 繼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黃仁等3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審查: (十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五及第十六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 (詢答及處理) 【6月3日及6月4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如何運用無人機、跨部門查緝及地方量能,及早打擊隱蔽且具組織性的陸域盜採砂石,並要求研議查報獎勵與復原保證金。經濟部表示將運用衛星及無人機加強巡檢,並與相關單位合作、研議相關制度。
- 要求說明無人機預算是否可用於陸域盜採砂石的查處與預防
- 要求強化中央與地方及跨部門的聯繫查緝,並留意地方政府人力、預算與設備需求
- 要求研議查報獎勵制度,以揭發具隱蔽性的陸域盜採
- 要求參照水土保持法等制度,研議將復原保證金納入法規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志偉委員質詢,2026-06-0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976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