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洳 質詢 衛生福利部:青少年心理健康、心理諮商同意、支持方案年齡
2026/4/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法務部就「脆弱家庭兒少支持服務及兒少保護個案處遇之跨體系協作與銜接機制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4月22日及23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的成效,以及未成年人使用服務是否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指出問答資料與第一線心理師認知可能不一致。衛福部長表示將研議並加強宣導;委員要求提供實務同意比例資料,並評估擴大至12歲以上,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提供15至18歲使用方案者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與未取得同意的實務比例資料。
- 要求評估將方案適用年齡向下擴大至12歲,並於一個月內提供可行性評估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慧洳委員質詢,2026-04-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78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