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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 質詢:土石採取法修法、非法採取土石、機具沒入、罰則與嚇阻

2026/4/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詢答) 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黃仁等3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 (詢答及處理) 【4月22日及23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行政院兩週內將土石採取法修正版本送入立法院,並詢問營利與非營利行為如何區分,以及刑罰、機具沒入和罰鍰能否有效嚇阻非法採取土石。官員表示草案已區分民眾少量自用與營利行為,並支持加強刑罰及沒入機具。

  • 要求行政院兩週內儘速將土石採取法修正版本送入立法院。
  • 請次長向行政院說明,促請儘速送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賴瑞隆委員質詢,2026-04-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76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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