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質詢 法務部:貪污修法、情輕法重、電鍋捐贈案
2026/4/1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20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9案。 三、併案審查委員黃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等16案。 四、併案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案。 【開會事由二至四僅進行詢答】 【詳見議事日程】)
委員詢問法務部是否仍支持貪污所得五萬元以下、情節輕微案件得減輕或免除刑責,並以清潔隊員捐贈電鍋遭判刑為例說明情輕法重。委員質疑總統將修法指為在野黨縱容貪污,要求法務部向總統說明;次長表示政府是國家的法治守門人,總統及法務部均重視反貪腐。
- 要求法務部長有機會向總統說明情輕法重案件及修法必要性。
- 要求總統勿將朝野及法務部均支持的修法說成在野黨縱容貪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羅智強委員質詢,2026-04-1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4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