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質詢:檢察權監督、檢察制度改革、偵查不公開、國安案件
2026/4/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總統咨,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於115年5月7日屆滿,茲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案。 【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詢問檢察官兼掌偵查與起訴是否造成權力集中,並要求檢討監督、人民參與及偵查洩密防制。被提名人認為現行偵查主體制度沒有問題,稱已有評鑑與懲戒機制,並表示可考慮追蹤偵查資料存取;委員另強調國安案件應以證據辦理。
- 檢討檢察官兼掌偵查與起訴的制度,研議雙偵查主體等改革方向。
- 研議制定國民參與檢察審查相關法律,讓人民參與檢察監督。
- 研議建立偵查資料存取追蹤機制,並對洩密者實質懲處。
- 確保國安案件偵查以證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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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6-04-0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32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