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洳 質詢:護理人員離職、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條款、勞動法規教育
2026/4/1,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穩定原住民族就業、改善低薪與勞動權益保障,並縮小職業災害發生率及死亡率差距之執行現況與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就「開放家有十二歲以下子女家庭逕行申請外籍家事移工政策,對本國勞工就業、照顧體系負擔、兒童最佳利益及相關權益保障之衝擊評估與制度配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法務部,就「職場霸凌申訴機制之檢討:以顏慧欣案為例,如何建構員工心理健康與職場保障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專題報告綜合詢答】)
委員詢問醫療、護理及長照機構以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限制護理人員離職,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要件,並要求強化宣導、提供輔導資料及研議裁罰。勞動部長表示願與衛福部討論勞動法規教育及契約規範,並可再研議是否建立裁罰機制。
- 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提供醫院相關輔導資料。
- 要求研議在護理人員勞動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定例行性訓練或雇主應負擔的基本訓練成本不得作為違約金求償基礎。
- 要求勞動部研議建立濫用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條款的裁罰機制。
- 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討論加強護理人員勞動法規教育。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慧洳委員質詢,2026-04-01,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09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