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 質詢 教育部:校園濫訴、教師停聘補償
2026/4/1,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審查 (一) 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十一)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二(十二)至(十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4月1日及2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校事會議案件中不少調查結果不成立,主張教師停聘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時,應補發待遇。委員要求教育部與教師及學校團體討論補發範圍,至少納入學術研究加給;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實質回應。
- 要求教育部與教師及學校團體充分討論教師復聘後待遇補發範圍,並評估至少補發學術研究加給。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宜瑾委員質詢,2026-04-01,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06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