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質詢:兩岸法律定位、立委資格、國籍認定、兩岸條例修法
2026/3/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人民請願案9案。)
委員追問台灣與中國的法律定位、行政機關解釋立委資格的法源,以及主委是否支持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確寫入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委員並援引中國《國籍法》質疑相關人士的國籍;主委表示國籍法由內政部主管,擔任公職須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 要求主委說明台灣與中國在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是兩個地區還是兩個國家。
- 要求主委說明解釋立委資格與職權所依據的法令。
- 詢問主委是否支持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確寫入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 詢問行政院及總統是否會配合通過的相關修法。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昭姿委員質詢,2026-03-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778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