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質詢 國防部:軍售延遲交付、軍購監督、特別條例
2026/3/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強化國防及對美軍事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3月23日、3月25 日及26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美國軍售延遲交付的風險管控與履約擔保,並要求將進度報告、審計及責任規定明文納入條例。國防部長表示軍購透過專案辦公室管控並與美方協商,但無法要求賠償,且認為部分監督規定已有制度、無須另訂。
- 要求將軍購計畫進度及績效報告、審計與監督機制明文納入特別條例
- 要求國防部積極與美方溝通,催促軍購裝備交付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6-03-2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777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