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委員質詢:移工宿舍、社區用地、園區周邊設施、醫療法人

2026/3/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1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委員詢問園區移工宿舍不足及生活作息對周邊社區的影響,主張提高社區用地比例,並納入原有住戶與周邊設施需求。官員表示將考量園區條件,並答應帶回研究醫療法人及相關檢測項目修法建議。

  • 要求研議將產業園區社區用地比例由不超過10%提高至15%。
  • 要求將原有住戶居住需求,以及園區周邊道路、托嬰托幼、活動中心與長照設施納入園區開發考量。
  • 要求經濟部研究醫療法人納入《產業創新條例》,以及將衛生福利事業盈餘列入相關檢測項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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