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書彬 委員質詢:國發基金管理、投資審議、旋轉門條款、關鍵技術審查

2026/3/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1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委員質疑國發基金投資虧損增加、管理鬆散及聯合再生違約套利,要求強化管理、審議與旋轉門規範。國發會主委表示基金不辦企業紓困,並已加強投後管理;經濟部長稱既有審查機制會考量國安與產業競爭力,主要涉及赴中國大陸投資。

  • 要求強化國發基金管理與投資審議機制,並以法律明確規範旋轉門條款。
  • 要求說明關鍵技術審查採N-1或N-2標準及相關修法生效時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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