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 委員質詢:助理費課稅、所得認定

2026/1/30,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之部分,於電視台舉行三場全國轉播的辯論會,由「國民黨黨團三長VS行政院三長」方式進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2案。二、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質疑助理費若匯入委員個人戶頭,可能被併入薪資課稅,造成委員與助理重複課稅。委員要求釐清課稅方式,並表示若規定通過,助理費不要匯入個人戶頭。

  • 釐清助理費的所得認定與課稅方式
  • 若相關規定通過,助理費不要匯入委員個人戶頭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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