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委員質詢:手術知情同意、揭弊者保障、新醫療技術訓練

2026/1/29,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就「春節急診醫療人力調度與跨院協調機制之現況與精進作為」暨「假日及連續假期急重症分級醫療政策之執行成效與改進方向」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 一、 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陳俊宇等2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民進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 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 委員王美惠等2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 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 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專題報告與討論事項綜合詢答,討論事項僅詢答】)

委員質疑聘僱密醫的醫師責任與揭弊者保障不足,並要求檢討手術教學的事前告知、同意及責任規範。委員要求衛福部會同醫學會建立新技術與設備的操作資格及訓練標準,三個月內向委員會報告;衛福部表示將檢討並同意報告。

  • 檢討聘僱或容留密醫執行手術的醫師責任及罰則。
  • 研議擴充手術同意書,明確告知手術團隊、教學參與者及新技術或設備,並保障病人事前知情與選擇。
  • 會同各專科醫學會,建立新醫療技術與設備的分級操作資格、最低訓練時數及標準化訓練程序。
  • 三個月內向委員會報告與醫學會開會次數、形成的共識及討論成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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