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 委員質詢:境外介選、候選人認定、政治獻金專戶
2026/1/1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9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委員指出,反滲透法以候選人完成登記作為適用界線,讓登記前的假民調及受資助造勢等行為可能不受刑責追究。委員要求將適用時間提前至參選人開設政治獻金專戶時;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修法將反滲透法適用時間提前至參選人開設政治獻金專戶、成為參選人時,不以完成候選人登記為限。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