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 委員質詢:偏遠學校、分校分班、建築安全
2026/1/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陳雪生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雪生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許宇甄等18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委員指出原鄉偏遠學校設立分校、分班常因缺乏合法建築物而受阻,詢問能否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替代相關合法建築文件。教育部次長與內政部代表均表示支持,並同意朝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安全疑慮的方向研議。
- 要求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安全疑慮後,允許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替代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 希望下次排案時依今日共識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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