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 委員質詢:醫療科技評估、新醫療技術、人體試驗審查、兒少跨部會協調
2026/1/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0案。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案等7案。 三、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等6案。 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 五、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等4案。 六、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等10案。 【詳見議事日程】)
委員詢問醫療科技評估能否納入新醫療技術,並請衛福部檢視人體試驗審查及中心分組人力安排。委員也建議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增列跨部會協調職責;部長表示可研議調整審查安排,並認為增列「協調」文字並無不可。
- 請研議將新醫療技術納入醫療科技評估,並檢視人體試驗審查機制及中心成立後的分組與人力安排。
- 建議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中,將托育照護業務文字增列「協調」,明定跨部會協調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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