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 委員質詢:體育考試科目、人才甄選、部落運動中心
2026/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運動部部長、考選部部長就「運動部組織效能與人才考選制度:針對體育行政類科應試科目修正、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及多元人力運用機制之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建議調整體育行政類科考試內容,納入運動領導、倫理、危機處理及人才經驗等考量;考選部長表示可與運動部及學界討論大綱調整。委員另建議在部落集會所規劃運動中心,運動部次長表示將與原民會討論場所功能。
- 要求考選部與運動部及學校專家學者討論調整體育行政類科考試大綱,並思考工作經驗及跨領域人才的甄選方式。
- 要求運動部與原民會探討在部落集會所規劃適合各年齡層使用的運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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