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 委員質詢:青年基本法、青年發展基金、預算編列
2025/12/26,第11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憲法法庭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因逾越司法權限,予以嚴厲譴責。又此次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當然無效;至於大法官援引此判決,以人數未達憲法訴訟法所定法定門檻10位所作之任何憲法裁判,亦均屬無效,請公決案等6案。二、1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12月30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委員肯定青年基本法逐條審查成果,但對協商結論未能定稿感到可惜。委員認為青年發展基金財源不足、會影響各部會預算彈性並涉及行政機關預算編列權,建議改由各級機關寬列預算;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
- 建議青年事務經費由各級機關寬列預算,不設置青年發展基金。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