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其昌 委員質詢:社群平台打詐、平台納管、法律代表

2025/12/24,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內政部、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社群平台打詐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12月22日及24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政府訂出一致、明確的社群平台納管與通知標準,並檢討百分之五門檻,讓未設法律代表或未回應的平台也能依法處理詐騙。官員說明,納管有百分之五規模門檻,另有司法警察機關依緊急情況處置的途徑,並表示會研究相關標準。

  • 要求明確訂定並公開社群平台納管及通知程序的適用標準,並檢討現行百分之五的規模門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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