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質詢:詐欺修法、被害人補償、犯罪所得查扣
2025/12/1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繼續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等35案,詳見議事日程。 【12月17日及18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說明修法草案要讓減刑或免刑與被害人實際獲得補償掛鉤,並以六個月為支付期限。草案也增訂協助查獲詐欺組織首謀並查扣犯罪所得者得減免刑,委員呼籲支持修法。
- 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6條、第47條,將減輕或免除其刑的條件連結到限期完成對被害人的全部補償。
- 增訂行為人協助查獲詐欺犯罪組織首謀,並查扣該組織犯罪所得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委員呼籲共同支持此次修法。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許宇甄委員質詢,2025-12-1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645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6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