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 質詢 農業部:早期土地認定、森林火災防治、跨部會應變SOP
2025/11/2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森林法第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森林法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游顥等25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黃仁等29人擬具「森林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第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三及第十四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 (僅詢答))
委員要求檢討早期航測圖與人證、物證不足時的土地認定方式,考慮採納地方佐證,並確保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另要求森林火災防治結合宣導與罰則,提出跨部會SOP,明確規劃動員、聯繫及取水;農業部長表示將檢討認定方式並加強SOP演練。
- 要求檢討早期航測圖與人證、物證不足時的土地認定方式,採納可佐證居住事實的資料或地方人士證明,並確保公務人員依法執行。
- 要求提出並推動跨部會森林火災防治及應變SOP,明確規劃事前宣導、火災發生時的通報與動員、聯繫平台及取水點。
- 要求森林火災防治結合宣導與罰則,並加強SOP演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亭妃委員質詢,2025-11-2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98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