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 質詢 農業部:土地權利證明、森林火災防範、跨部會應變
2025/11/2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森林法第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森林法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游顥等25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黃仁等29人擬具「森林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第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三及第十四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 (僅詢答))
委員詢問早期航測圖及書面資料不足時,能否採納地方人士等證明先民長期居住,並請部長檢討協助方式。委員也要求完善森林火災應變SOP與跨部會協作;部長表示會在不使公務人員違法的前提下檢討實務作法並加強演練。
- 請部長斟酌在早期資料不清或不足時,採納其他可證明居住事實的證據,協助民眾確認權利。
- 要求檢討並提出森林火災應變SOP,明確規劃跨部會聯繫、動員及取水安排,並加強演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亭妃委員質詢,2025-11-27,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95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