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 質詢 衛生福利部:家暴保護令、電子監控、預警通知
2025/11/19,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 一、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邱鎮軍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蘇清泉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八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提出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1條,主張擴大以電子監控預警家暴案件,並指出部分設備維修中,要求強化人員與設備。委員也詢問被害人預警通知對象如何界定;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
- 將電子監控擴大納入家暴案件
- 加強監控人員及設備的能力與充足度
- 釐清被害人預警通知對象是否包含親屬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蘇清泉委員質詢,2025-11-19,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54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