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體育團體治理、補助款追回、分期還款
2025/11/1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運動部政務次長鄭世忠列席就「對體育團體之治理與全民運動之推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11月12日及13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追問體育團體補助款的內部懲處與追回情形,並指出部會所稱已繳回103萬多元,與訴願決定書記載僅繳回20,320元不符。次長表示款項分期繳納,另有約1,511萬元安排分10年償還;委員要求一週內書面說明相關處置與繳款資料。
- 要求一週內以書面說明體育團體內部懲處情形。
- 要求一週內提供103萬多元款項分期繳納的各期金額及實際繳款資料。
- 要求一週內以書面說明約1,511萬元分10年償還的安排。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5-11-1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31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