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資安標案、設備驗收、中國製設備、廠商停權

2025/1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9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7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2人、(七)委員邱鎮軍等23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等22人、(三)委員王美惠等21人、(四)委員李坤城等18人、(五)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開會事由一第(九)至(十二)案、開會事由二第(七)至(十)案、開會事由三第(九)至(十二)案及開會事由四第(九)至(十二)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11月3日及5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的OT醫療工控演練場域標案,以舊品充新品,且網通設備為中國製,仍曾辦理驗收,要求釐清履約與驗收情形。委員要求三日內書面回覆廠商是否曾協調標案,並依法解約、停權及移送法辦;數位發展部長表示將依法處理。

  • 要求三日內書面回覆廠商負責人是否曾到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找前任院長協調標案。
  • 要求依法解約、停權,並將案件移送法辦。
  • 要求追究相關責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5-11-0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01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010;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92 期(第 1 冊),第 461–5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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