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 質詢:電動車免稅、地方稅收、低碳運輸
2025/1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使用牌照稅法」29案:(僅詢答)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4案。【後2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後1案如經院會復議,本次會議不予審查】 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表示電動車普及目標尚未達成,若民國115年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可能影響購車意願及低碳轉型,因此建議延長電動車免稅5年至民國119年底。委員並指出牌照稅是地方稅,要求中央能源主管機關補足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
- 延長完全以電動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5年至民國119年底。
- 要求中央能源主管機關補足地方政府因免徵使用牌照稅而減少的稅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超明委員質詢,2025-11-0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500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