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質詢:戒具使用、交保與羈押、小額貪污、無保請回
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法院使用戒具、羈押與交保金額的標準,並關切無保請回案件對民眾安全的影響,也詢問小額貪污是否應修法。司法院副秘書長表示個案須依卷證判斷,法院提解在押人犯原則上使用戒具;貪污條例修法由法務部研議。
- 要求司法院說明法院使用戒具、羈押及交保金額的判斷標準。
- 要求司法院重視民眾人身安全,承擔司法保護責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53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534;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8 期(第 1 冊),第 59–1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