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 質詢:地方補助款、地方財政監督、事權調整、計畫型補助、補助公式
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後,一般性補助款審查與評比基準、財務計畫檢核基礎、撥款方式等規範及作業程序為何?修改財力級次計算公式之合理性及對各縣市補助款影響為何?計畫型補助款範圍與業務定義?對各縣市未來整體財政補助金額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指出地方財政與負債狀況已改善,詢問新制下大量財源如何使用,要求建立事前計畫引導及事後公開監督機制。委員也關切計畫型補助縮減、事權調整與修法時程;官員表示九個縣市列為優先,補助與114年度相比只增不減,並以均衡補助補足。
- 建立地方補助款事前計畫引導及事後審計、公開與監督機制。
- 年底前提出事權重新劃分及相關修法安排。
- 中央提出補助公式權重方案,並與地方持續溝通。
- 將計畫型補助減少的九個縣市列為優先補助對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郭國文委員質詢,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51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510;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7 期(第 1 冊),第 333–3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