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 質詢:地方補助、財力級次、加熱菸標示

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後,一般性補助款審查與評比基準、財務計畫檢核基礎、撥款方式等規範及作業程序為何?修改財力級次計算公式之合理性及對各縣市補助款影響為何?計畫型補助款範圍與業務定義?對各縣市未來整體財政補助金額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追問財力級次與補助指標調整後哪些項目增加,並反對除離島微調外的修正版本;官員稱將優先彌補財政短差,並以均衡補助補足部分縣市。委員也追問三類補助合計是否不低於114年度,以及未標示成分的加熱菸是否依法沒入;財政部表示將依法處理。

  • 要求說明財力級次公式調整後,哪些補助指標或項目增加。
  • 要求承諾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合計不低於114年度。
  • 要求財政部依法處理未標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的加熱菸,包括改正前不得銷售並查明沒入事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賴士葆委員質詢,2025-10-22,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50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502;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7 期(第 1 冊),第 333–398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賴士葆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