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 質詢:光電環評、滯洪池光電、業者贊助
2025/10/20,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就「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 (一)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牛煦庭等25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羅明才等20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專題報告及法律案採綜合詢答;法律案僅詢答】)
委員詢問光電案場是否都應做環評,並要求說明水面型光電環評機制的期程,也關切滯洪池設置光電板的風險。委員另詢問能源業者贊助社區團體及政治獻金的界定標準;環境部表示將研議規範,法務部表示相關事項依法律規定辦理,若有具體犯罪證據可移送偵辦。
- 要求環境部說明水面型光電環評機制的研議期程及是否納入環評
- 要求說明能源業者贊助社區活動及政治獻金的界定標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蘇清泉委員質詢,2025-10-20,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37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37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6 期(第 1 冊),第 129–2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