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質詢:職場霸凌調查、鋰電池製程安全、高風險納管、儲能產業安全
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壹、邀請勞動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就「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貳、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綜合詢答】)
委員詢問母公司能否否定子公司的職場霸凌調查報告,勞動部長表示程序完備的調查結果應依結果處理,程序瑕疵應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委員並以三元能源工廠火災要求檢討鋰電池製程風險、擴大納管並建立安全規範;部長表示將研議,委員要求三個月內檢討。
- 要求勞動部檢討母公司介入或否定子公司職場霸凌調查結果的爭議處理機制。
- 要求勞動部檢討鋰電池及儲能產業的製程安全規範、風險納管與應變訓練,並於三個月內提出進度。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淑芬委員質詢,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18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18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5 期(第 2 冊),第 1–2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