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權吉 質詢:航空職場健康、職災病假、違規裁罰、教召與出勤
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壹、邀請勞動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就「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貳、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綜合詢答】)
委員關切航空業空服員職災病假及復職安排、航空公司多次違反勞動法規且裁罰偏低,要求勞動部介入協調並檢討裁罰基準。另詢問新制教召後勞工可能連續工作二十多天,要求與國防部及相關單位研議配套;勞動部表示將進一步了解。
- 要求勞動部主動介入調查航空業職場健康及勞動保障問題。
- 要求勞動部檢討大型航空業者裁罰基準並提高違規裁罰的嚇阻力。
- 要求勞動部與國防部及相關稅務單位協調教召後勞工連續出勤問題,研議增加一天公假及提高薪資費用減除比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涂權吉委員質詢,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18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18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5 期(第 2 冊),第 1–2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