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 質詢:職場霸凌、業主安全責任、空勤健康檢查
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壹、邀請勞動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就「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貳、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李昆澤等2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王育敏等25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綜合詢答】)
委員詢問軍醫院人員遭職場霸凌及工程轉包的責任處理,並要求查處相關案件;勞動部表示修法將納入業主責任。委員也要求檢討空勤人員健康檢查及不適通報,勞動部與民航局表示將研議檢查項目並合作檢視。
- 要求查處軍醫院相關霸凌申訴,並表示會轉交案件資料。
- 要求檢討工程業主在轉包案件中的職業安全責任及新復發案處理情形。
- 要求檢視空勤人員健康檢查項目,研議納入特殊疾病檢查,並調查空勤人員不適時的通報與處理方式。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蘇清泉委員質詢,2025-10-15,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14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141;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5 期(第 2 冊),第 1–2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