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質詢 石崇良、姜至剛:食品稽查、檢舉處理、行政調查、內部通報
2025/10/1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及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就「重大食安事件處理之檢討與食安稽核人力不足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食藥署6月收到屏東百威食品案檢舉後,未及時依《食安法》第41條啟動行政調查,並追問主管何時知情及內部通報責任。部長表示已要求提出檢討報告,檢討受理與通報流程,並強化行政調查及與地方衛生局的即時反應。
- 要求啟動內部調查,釐清案件處理程序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 要求檢討檢舉受理SOP及內部通報流程,強化行政調查、即時反應與預警查核機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百威食品案件最後罰多少錢?/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罰鍰為5,400萬元,罰單已開出。
- 這算是很重的處分嗎?/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應該是歷年來最重的處分。
- 是檢調找食藥署,還是食藥署找檢調?/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案件由食藥署南區中心移送檢調。
- 食藥署南區中心為什麼會知道這個案子?/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有檢舉。
- 檢舉人何時檢舉、向誰檢舉?/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案件仍在偵辦中,會私下提供資料。
- 部長和署長何時知道檢舉案?/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部長掌握到案情的時間只比委員早一點,並已要求檢討內部通報機制,會予以強化。
- 為什麼6月接獲檢舉,10月1日才展開行動?/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姜至剛:收到訊息後研判是明知故犯,啟動與保七共同偵查;案件後來於7月成案。
- 10月1日前,保七或行政部門有採取任何動作嗎?/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姜至剛:行政單位後來發現有司法權介入。
- 從6月初到10月1日,有沒有任何行政調查?/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姜至剛:原預計7月14日行政稽查,但7月9日地檢署確定成案後交由司法調查;不代表沒有準備行政調查。
- 若行政調查會讓業者滅證,食安法規定的行政調查是否就沒有必要?
- 食藥署內部處理檢舉案件的監督管理制度有沒有缺失?/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姜至剛:一定會積極改善。
- 制度缺失是否可能造成吃案?
- 這樣合理嗎?部長能接受嗎?/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部長已要求內部先提出檢討報告,檢討受理檢舉後的SOP與通報流程,並強化行政權和即時反應。
- 是否會啟動內部調查、追究行政責任並改革?/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接獲檢舉後很快移送檢調,行政單位如何更積極,內部會檢討。
官員答應的事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私下提供資料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強化內部通報機制
- 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提出檢討報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淑芬委員質詢,2025-10-1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40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00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2 期(第 1 冊),第 189–26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