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劉建忻、施能傑:退休金重核、行政中立、考績制度改革
2025/10/9,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10月8日及9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後,退休金重核及新退休人員適用新法的情形,並要求提供審定函範例;官員表示重核作業持續進行,差額待核定後補發。委員另詢問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的中立原則,並要求考試院下週補交考績制度改革進度報告,秘書長同意。
- 要求提供去除個人資料的退休金審定函範例。
- 要求考試院下週提交考績制度改革補充報告,說明已進行的會議與工作、目前進度及預計提出方案的時程。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已退休人員重算退休金的時程是否改變,能否在12月以前寄發核定函?/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時程沒有改變,計畫在12月以前完成核定函寄發。
- 新法生效後申請退休者,審定函依新法計算嗎?/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應依新法;考選部部長說明,審定函會列明依兩部法律計算的內容。
- 新退休人員領到的退休金依新法還是舊法計算,為何尚未領到新法金額?/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考選部部長表示,退撫法部分先發給,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差額待核定後補發;新法部分尚未計算出來。
- 能否提供不含個人資料、列明兩部分內容的審定函?/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考選部部長答應提供審定函。
-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有疑義時,由誰解釋法律適用?/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考選部部長表示,非通案性的法律適用由主管機關銓敘部解釋。
- 公務人員請假參與選舉或罷免活動,是否屬政治參與自由且一體適用?/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考選部部長表示,準用對象請假後可參與部分政治活動,但不得使用公共資源,仍須遵守相關規定。
- 未請假在上班時間於臉書倡議罷免,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考選部部長表示,未請假而在上班時間參與會有問題;個案情況不清楚。
- 考試院是否要改革考績制度,為何業務報告未列明?/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考績法修正必須推動;目前銓敘部已有草案,內部討論後會交換意見。
- 能否會後提交補充報告,說明改革準備、工作進度及預計提出時間,並於下週交付?/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秘書長答應提供目前進度和處理狀況,並在下個禮拜提交補充報告。
官員答應的事
- 考試院 秘書長 劉建忻:重新核定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並寄發核定函(期限:今年12月底以前)
- 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提供不含個人資料的審定函(期限:會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5-10-09,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96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968;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1 期(第 2 冊),第 103–19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