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 質詢 陳明仁:重症家庭照護、移工媒合、就業安定費
2025/8/2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上午) 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就「就業服務法第46條,80歲以上長者聘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上路,對重症家庭的衝擊與配套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下午1時30分) 繼續審查 一、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逐條討論】)
委員關切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後重症家庭聘僱移工的配套,詢問國內承接媒合期限、國外引進簽證協調及第一線人力安排,並建議研議免徵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表示將優先媒合重症家庭、增加相關人力並滾動檢討;就業安定費意見會納入制度檢討。
- 釐清國內承接媒合14天期限的起算方式,避免各縣市執行差異。
- 將仲介評鑑要點修正內容提供委員會或委員辦公室參考。
- 勞動部與衛福部持續合作,評估修法及長照政策對重症家庭的影響。
- 研議重症家庭聘僱移工是否可免徵就業安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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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以80歲切割是否與目前討論的困境有關?
- 重症家庭國內承接優先如何執行,14天如何計算並避免各地作法不同?/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重症家庭會優先媒合,並在14天內處理;媒合技術問題會注意。
- 如何確保國內承接媒合率,並在跨業別承接時完成補充訓練?/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媒合須雇主與移工雙方同意,會盡力媒合並加強媒合頻率和次數。
- 直聘中心的量能是否足以處理國內承接的需求?/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會增加相關人力,並估算及配置所需人力;雇主與移工仍須合意,會盡量協助媒合。
- 請部裡確認14天起算及時效計算方式。/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我們會注意。
- 外館是否已與外交部協商優先處理,如何處理簽證競合?仲介評鑑要點如何修正、時程是否完備?/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已與4個來源國溝通並獲配合意願;會提供人力協助外館,盡量維持目前引進時程,並透過仲介評鑑要求仲介。
- 若申請案增加而人力不足,是否還有其他配套措施?/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目前觀察到第二週申請量約為第一週的兩倍;會持續依數據檢討人力與預算。
- 兩部會是否能持續合作,因應長照3.0及修法帶來的影響?/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會與衛福部盤點整體照顧政策,並參考日本經驗。
- 能否討論停徵重症家庭申請移工的就業安定費?/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低收及中低收入家庭目前免收就業安定費;未來會從制度面討論,並納入委員意見。
- 希望落實跨部會協商方案,評估因應多元且增加的需求,並投入資源協助重症家庭。/勞動部 次長 陳明仁:會與衛福部盤點照顧政策,並就就業安定費制度進行討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正旭委員質詢,2025-08-2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58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58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5 期(第 2 冊),第 127–22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