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質詢 黃世杰、施能傑:律師執業規範、行政中立、選務文宣夾帶
2025/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政務人員應否及如何遵守行政中立原則、行政機關於選舉罷免期間應為如何之宣導與落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5人、(二)委員郭昱晴等18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8月13日及14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法務部釐清中國籍人士在臺中地院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個案,法務部表示目前掌握資訊有限,臺中地檢署將依法偵辦並進一步釐清。委員並建議修法禁止發放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時夾帶文宣,相關機關表示尊重,並會加強宣導。
- 要求法務部釐清中國籍人士在臺中地院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個案事實,並向社會說明。
- 建議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發放人員不得夾帶文宣或宣傳特定候選人、罷免案及公投案,並訂定罰則。
- 要求相關機關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選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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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要求法務部了解中國籍人士在臺中地院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事實。/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臺中地檢署會依法偵辦,其他細節仍需釐清;法院審理過程會予以尊重。
- 外國律師在臺灣執業的申請程序是什麼?/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外國律師須經法務部許可,並於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才可執行職務,另有例外。
- 委員詢問外國律師事務所的規定是否與港澳條例第二十二條相同。/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外國律師事務所依律師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 委員詢問以行政中立為由禁止民眾佩戴罷免意見絲帶進入立法院是否有問題。/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立法院有公共空間,也有純公務人員辦公空間;區隔後較易理解哪些部分適用、哪些部分不適用。
- 委員詢問基隆市民政處長洩漏個資協助罷免是否違反行政中立。/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有,司法院已經……
- 委員詢問選舉公報夾帶反罷免文宣是否涉及違反行政中立。/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應該是跟選舉罷免法有關。
- 里鄰長是否受公務人員選罷法規範?/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進勇:里鄰長並不是選務工作人員。
- 委員詢問選舉公報夾帶文宣是否可以,並建議增訂相關規範與罰則。/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進勇:這種行為在選務上不宜,並會加強宣導。
官員答應的事
-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任委員 李進勇:加強宣導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夾帶文宣的行為不宜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吳思瑤委員質詢,2025-0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50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50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3 期(第 2 冊),第 235–3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