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質詢 詹鎮榮:憲法法庭運作、人權保障、憲訴法門檻、預算刪減

2025/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詢問大法官任期內的憲政與人權挑戰、憲訴法新門檻下憲法法庭如何維持運作,以及預算刪減是否可能逾越權力分立界限。被提名人表示新門檻可能使共識更難形成,盼補足大法官人數;若預算刪減癱瘓機關職權,可能違反權力分立,仍須依具體情形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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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被提名人是否有信心提名順利過關。/被提名人 詹鎮榮:表示會盡其所能。
  2. 委員詢問未來八年憲法法庭面臨的最大困難及挑戰。/被提名人 詹鎮榮:認為程序上共識更難形成,權力分立案件量可預期增加,且相關釋憲涉及價值判斷。
  3. 委員詢問如何達成守護憲政、提升國安專業及推動司法改革等期許。/被提名人 詹鎮榮:認為守護憲政秩序是大法官職責;國安須依個案衡量;會在能力範圍內加速案件裁判。
  4. 委員詢問最關切的人權議題及恆久不變的普世價值。/被提名人 詹鎮榮:大法官可在職權範圍內促進人權;若有相關案件,會樂於落實前瞻性人權。
  5. 委員詢問大法官人數不足時,憲法法庭是否應受理案件或有其他維持運作的制度解釋空間。/被提名人 詹鎮榮:以舊法進行實質審查的空間不大;目前難想到理想的制度解套方案,最理想是補足大法官人數。
  6. 委員追問能否用修正前的憲訴法進行審查。/被提名人 詹鎮榮:若能以修正前憲訴法作為程序準據,當然可以解套;但他個人認為依現行法用舊法審理的空間不大。
  7. 委員詢問集中刪減機關業務費致其難以履行憲法職責,是否可能違反權力分立。/被提名人 詹鎮榮:若預算刪減足以癱瘓憲法機關職權,可能逾越權力分立及機關忠誠原則,仍須視具體刪減情形判斷。
  8. 委員詢問預算刪減逾越必要程度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平衡機關職權與立法院預算審查權。/被提名人 詹鎮榮:預算審議權有界限,法定經費不能刪;涉及維持機關運作的人事費及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可能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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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5-0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12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121;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467–5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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