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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晴 質詢 陳慈陽:憲法法庭停擺、家暴被害人保障、兒少性侵害時效、校事會議、轉型正義

2025/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就憲法法庭停擺、家暴與兒少性侵害被害人保障、校事會議及轉型正義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教授認為相關制度應以立法與配套補足,保障兒童及教師權益;轉型正義屬憲法層次的正義實踐,但未看過促轉條例具體內容,無法判斷違憲審查能否介入。

  • 要求制度補足家暴高風險情境下的被害人保護措施
  • 要求強化兒童保障及兒少性侵害被害人的救濟
  • 要求校事會議調查程序有法律依據或授權,並保障教師工作權與程序正義
  • 要求政府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相關工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比例原則能否在高風險情境下讓位於被害人保護優先?/被提名人 陳慈陽:修法應透過配套措施填補漏洞,並以實務實例補充法律漏洞,且不違反比例原則。
  2. 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在憲法中是否具有實質拘束力?/被提名人 陳慈陽:兒童是憲法保障的重要法益,主管機關應有更強化、更積極的作為。
  3. 若羈押制度保護被害人不足,大法官是否有介入空間?/被提名人 陳慈陽:大法官可透過解釋或判決補充立法不足,最後仍希望立法機關依其方向補足法律漏洞。
  4. 性侵害被害人的刑法、民法時效是否可能違憲?/被提名人 陳慈陽:以當下狀況看可能有違憲之虞,是否違憲仍須視事實、證據及法規規定判斷。
  5. 大法官能否透過釋憲,對性侵害被害人的時效作較彈性的法律解釋?/被提名人 陳慈陽:大法官可在立法者填補漏洞前先予補充,但最後仍須由立法者以具體法律明確規範。
  6. 校事會議能否提供申辯與救濟;若不能,是否違反法律程序原則?/被提名人 陳慈陽:沒有法律授權或規定,不可以限制教師工作權;進行調查程序仍須有法律規定或授權。
  7. 國家是否有義務積極揭露真相、補償受害者並追究加害者?/被提名人 陳慈陽:贊成。
  8. 若有人主張廢除促轉條例,違憲審查是否可以介入?/被提名人 陳慈陽:未完整看到條例內容,無法判斷違憲審查狀況。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郭昱晴委員質詢,2025-0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11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11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467–5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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