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如鈞 質詢 陳慈陽:憲政體制、政黨解散、預算審查權、環境權、司法獨立
2025/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就被提名人過去的憲政主張,以及政黨解散、預算審查權、環境權、行政院聲請釋憲與司法獨立等議題提問。被提名人表示學者立場不變、任職須遵守憲法,並稱政黨解散有相關要件、反對政府以提告對待民眾,司法不應接受外界指示。
- 要求被提名人說明是否仍支持內閣制及放寬立法院預算審查權。
- 要求被提名人說明對環境權、光電板事件及行政院復議遭否決後聲請釋憲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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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如何面對過去批評憲政體制紊亂、如今擔任守護者的矛盾。/被提名人 陳慈陽:學者可以批判憲政體制;身處體制內則必須遵守憲政體制規定。
- 委員追問是否仍認為憲政體制紊亂。/被提名人 陳慈陽:憲法不是混亂,是制度的問題。
- 委員詢問被提名前是否曾建議總統改採內閣制。/被提名人 陳慈陽:尊重總統自己的決定;自己是平凡教授,無法提出建議。
- 委員詢問是否仍認同過去主張及防止總統專權。/被提名人 陳慈陽:學者立場不變,但尊重大院修憲權限。
- 委員詢問是否認同總統制可能造成專權。/被提名人 陳慈陽:這是學者一貫立場,但尊重……
- 委員追問被提名人的現有立場,以及是否有不同的人格。/被提名人 陳慈陽:若擔任大法官,須遵守憲法。
- 委員詢問被提名人將擔任哪一個國家的大法官。/被提名人 陳慈陽:中華民國。
- 委員詢問是否認同總統與人民是主人和奴隸的關係。/被提名人 陳慈陽:絕對不是,我們是一個國民主權的國家。
- 委員詢問相關說法是否違憲。/被提名人 陳慈陽:主張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的言論是政治言論、言論自由,應予尊重。
- 委員詢問政府官員是否也有言論自由。/被提名人 陳慈陽:政府職務上的言論自由會受到限縮。
- 委員詢問對放寬立法院預算增額修正權的立場是否更堅定。/被提名人 陳慈陽:這是學者見解;修改憲法第七十條須由大院修憲。
- 委員追問被提名人現在對預算增額修正權的見解。/被提名人 陳慈陽:學者見解不會改變,但修憲權在大院,應尊重憲政體制。
- 委員詢問是否支持環境權入憲並作為國家應保障的基本人權。/被提名人 陳慈陽:無庸置疑。
- 委員詢問是否支持在地民眾採法律途徑救濟,並聲請憲法裁判。/被提名人 陳慈陽:尊重人民救濟;國家應在人民提起救濟前更積極作為。
- 委員詢問是否贊成政府未處理好事件就以告發手段侵害言論自由。/被提名人 陳慈陽:反對。
- 委員追問是否反對經濟部對待人民的態度。/被提名人 陳慈陽:如果經濟部有這樣的態度,我反對。
- 委員再確認是否反對經濟部以提告方式處理事件。/被提名人 陳慈陽:如果是的話,我反對。
- 委員詢問是否曾公開表達反對經濟部處理方式。/被提名人 陳慈陽:已經八年沒有從事環境法研究,沒有機會在相關場合發表。
- 委員詢問行政院覆議遭否決後仍聲請釋憲,如何看待其行為。/被提名人 陳慈陽:院長應該接受;不確定法律是否已生效、是否可視為接受。
- 委員追問行政院是否違反憲法,以及是否能保障會遵守憲法。/被提名人 陳慈陽:從政治途徑來看,行政院應該是接受了,法律已經生效。
- 委員詢問政黨或行政單位要求大法官如何行事時,司法院應如何處理,是否應譴責。/被提名人 陳慈陽:司法權應基於超然地位,不予接受;司法權不應主動表態譴責。
- 委員詢問若有人告發或提起憲訴,被提名人是否接受。/被提名人 陳慈陽:要看到當時的事實證據,才能確認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要件。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葛如鈞委員質詢,2025-07-14,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11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11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467–5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