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立委 › 翁曉玲

翁曉玲 質詢 蕭文生:濫用釋憲、復議制度、少數立委聲請、藐視國會處罰

2025/7/10,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詢問復議與釋憲是否被用作政治對抗,以及如何防止濫用釋憲,並探討國會處罰官員和相關修法空間。被提名人指出兩者性質不同,反對要件應一致解釋或由法律明確規定;行政責任可行,但處罰要件須明確。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行憲至113年賴清德總統上任前,行政院曾提起多少次覆議?/被提名人 蕭文生:具體數字不知道,估計是個位數。
  2. 將釋憲作為政治對抗手段、使大法官捲入政治紛爭,是否正確?/被提名人 蕭文生:覆議與憲法訴訟是不同制度;釋憲有明確規定,處理憲法問題。
  3. 大法官受理聲請釋憲的標準是否過於寬鬆?如何防止濫行釋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立委未在制定法律時反對,就不能提釋憲;純粹政治問題,大法官原則上不介入。
  4. 少數立委在委員會表達不同意見,是否可算反對?您能接受這種標準嗎?/被提名人 蕭文生:反對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司法機關解釋時應有連貫性、一貫性。
  5. 提高憲法法庭評決及違憲判決門檻,是否屬於立法形成自由?/被提名人 蕭文生:我國憲法訴訟程序依立法委員制定的程序法規進行。
  6. 您是否支持113年憲判字第8號及第9號判決?/被提名人 蕭文生:對,您要先講哪一個?
  7. 您是否支持認為立法院不能處罰說謊的政府官員?/被提名人 蕭文生:我不贊成以刑事制裁處理藐視國會。
  8. 對虛偽陳述或無故缺席的公務員,是否可以處以行政罰鍰?/被提名人 蕭文生:刑事責任目前較不適合;行政或內部責任可以,但對象應限公務員。
  9. 立法院還有哪些制衡工具,可處理官員說謊或拒絕提供資料?/被提名人 蕭文生:移送監察院是一條途徑;移送公務員最好以違法、失職為由。
  10. 立法院重新制定相同或類似法規是否違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是否拘束後來立法者要看情形;若一模一樣有拘束力,若已調整可重新釋憲。
  11. 相同或類似條文在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前,是否仍有效並有拘束力?/被提名人 蕭文生:有效法律在未被宣告違憲前,當然有效。
  12. 死刑是否合憲?國家在何種前提下可以廢除死刑?
  13. 「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是否違反明確性原則?
  14. 未來能否讓一般民眾明確理解憲法法庭裁判?
  15. 死刑案創設相關要件是否越俎代庖立法者,並違反權力分立?
  16. 大法官與立法者在憲法上的功能與界線如何劃分?
  17. 113年6月24日修法程序是否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
  18. 若擔任大法官,是否會就立法程序部分出具意見書?
  19. 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前段的適用結果,是否違反維持憲政機關正常運作的意旨?
  20. 不分區立委不適用罷免規定,是否可能違憲?釋字第331號是否有變更或補充必要?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5-07-10,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06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060;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365–466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翁曉玲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