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 質詢 蕭文生:憲法法庭運作、國情報告、藐視國會、反質詢、財政收支劃分法
2025/7/10,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詢問蕭文生對憲法法庭停擺、國情報告、藐視國會、反質詢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的看法。蕭文生認為總統赴立法院報告不應受法律強制,藐視國會不宜處以刑事責任;若大法官門檻在例外情況下使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應增設例外規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去年是否是憲政與憲法法庭最有危機的一年。/被提名人 蕭文生:憲法法庭去年10月後無法運作,對憲政秩序與人民權益保障有很大影響。
- 委員再次詢問去年是否是憲法上最有危機、最混亂的一年。/被提名人 蕭文生:危機也是轉機,希望藉此讓憲法與國家更好。
- 委員詢問是否同意去年憲法法庭對擴權法案的判決。/被提名人 蕭文生:對去年憲法法庭判決的部分見解贊成,部分與自己的想法不同。
- 委員請被提名人說明贊成與不贊成的部分,並確認人事權是否違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人事權部分基本沒有問題。
- 委員詢問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是否違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總統願意到立法院報告沒有問題;是否接受提問等方式仍有爭議。
- 委員詢問強制總統國情報告是否侵犯總統權限與違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強制總統到立法院不允許;總統與立法院自願溝通並形成慣例,憲法沒有禁止。
- 委員詢問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以及刑事責任是否適當。/被提名人 蕭文生:對立法院負責的官員應到場備詢或接受調查,無故不到可受適度處罰,但不應負刑事責任。
- 委員質疑一般人民是否會因不到立法院或不配合而受罰。/被提名人 蕭文生:藐視國會不適用一般人民;人民不必對國會負責。
- 委員詢問反質詢的定義及被提名人對禁止反質詢的看法。/被提名人 蕭文生:反質詢的法律定義不易明確;大法官認為構成要件不明確,違反法律明確性。
- 委員詢問如何認定反質詢,並質疑相關規定影響行政立法互動。/被提名人 蕭文生:官員對職權範圍內的質詢有回答義務;超出範圍可不回答,政治責任優先。
- 委員詢問財劃法修法是否有違憲疑慮。/被提名人 蕭文生:財政收支劃分法多年未修,修正有必要,但內容如何修正仍待討論。
- 委員詢問未經行政機關同意即修法分配財政,是否侵犯行政權。/被提名人 蕭文生:制定財政收支劃分法屬立法院權限;立法時可邀行政院列席說明。
- 委員要求說明預算權責及財政權限劃分可能造成的責任問題。/被提名人 蕭文生:總預算由行政院提出,預算審議屬立法院職權;預算執行由各機關辦理,審計另有程序。
- 委員詢問大法官不足、須達十人才能決議是否違憲。/被提名人 蕭文生:員額與法定總額一致時規定沒有問題;例外情形若使大法官無法運作,就要增設例外規定。
- 委員詢問人數未達標時憲法法庭能否召開並作成釋憲決議。/被提名人 蕭文生:各國規定不同;我國大法官程序一向由立法院制定。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賴瑞隆委員質詢,2025-07-10,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05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059;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365–4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