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質詢 蔡秋明:審檢分立、拉法葉軍購案、司法獨立、羈押交保、死刑制度
2025/7/9,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事由: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委員質疑檢察官與法官互調可能破壞審檢分立,並追問被提名人在拉法葉軍購弊案及近期羈押交保案件中的司法立場。被提名人稱互調不影響司法獨立、為先前說法造成誤會致歉,澄清自己並非該案起訴者,並表示會堅守司法獨立、尊重法院判決。
- 要求被提名人重新考慮推動檢察官與法官互調
- 要求被提名人說明拉法葉軍購弊案中起訴與無罪判決的責任,並回應是否向當事人道歉
- 要求被提名人承諾拒絕政治性要求、堅守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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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委員質疑檢審互調可能違反審檢分立原則,請被提名人說明。/被提名人 蔡秋明:檢察官與法官輪調是實施多年的制度,提出這個想法是希望工作有所調整。
- 委員追問如何落實司法獨立,並請被提名人重新考慮推動檢審互調。/被提名人 蔡秋明:檢審互調不會破壞司法獨立或審檢分立;若先前的說法造成誤會,向社會大眾道歉。
- 委員質疑拉法葉案辦案過程及被提名人所說的話是否違反無罪推定。/被提名人 蔡秋明:起訴雷學明等人的案件時,被提名人不在北檢,這是誤會。
- 委員追問多年來為何沒有在媒體澄清。/被提名人 蔡秋明:可能是無心之過;該案不是被提名人起訴的。
- 委員追問是否曾參與該案、是否說過相關話語,以及起訴五名軍官的理由。/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後來參與該案公訴及蒞庭,但不記得是否說過那些話;他認為作為論告檢察官說那些話並不過分。
- 委員追問起訴五名軍官是否奉命、證據為何,以及證據與他們有何關係。/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否認奉上級指示起訴,並表示蒞庭時已有近一萬頁瑞士銀行資料及佣金資料。
- 委員追問判決所稱檢察官「表態搶功」是什麼意思。/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不評論法官的判斷或審判說法。
- 委員追問被提名人是否要為五名獲判無罪者道歉。/被提名人 蔡秋明:案件會有公評;對已判決確定的案件,不方便表示個人意見,也無法在此說清楚。
- 委員詢問若總統或行政院長提出政治性要求,能否拒絕配合並堅守司法獨立。/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表示自己當然應維持司法、堅持司法獨立,並說明豐原等案件的資訊有限、不適合評論。
- 委員詢問被提名人看到五口命案交保報導是否感到憤怒。/被提名人 蔡秋明:是,非常遺憾。
- 委員詢問是否不支持廢死、對憲判字第8號的看法,以及三審一致決是否有實例。/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不支持廢除死刑,並支持憲判字第8號認定現行死刑制度不違憲;他認為實際判死相當困難。
- 委員追問被提名人是否遇過三審一致決判死的案件。/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沒有統計三審一致決案件;自己曾有起訴案件判死刑,但一審判決後通常不再追蹤。
- 委員詢問若被提名人擔任司法院院長,將如何處理憲判字第8號造成的實質廢死問題。/被提名人 蔡秋明:憲法法庭判決對人民及機關有拘束力;除符合法定要件聲請重新審視外,目前沒有辦法。
- 委員詢問臺灣是否派員參加五五憲草或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不了解臺灣是否派員參加制憲會議。
- 委員追問總統對臺灣派員參加制憲會議一事的說法及其行為。/被提名人 蔡秋明:被提名人無法確認總統是否知道臺灣曾派員參加,也無法回答總統是否不了解情況。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許宇甄委員質詢,2025-07-09,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03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031;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5 期(第 1 冊),第 291–36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