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 質詢 邱泰源、呂建德:貧窮統計、救助資格、財產認定
2025/7/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黃秀芳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王鴻薇等2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楊曜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委員邱鎮軍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九、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詢答】)
委員詢問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涵蓋率偏低是否反映貧窮統計失真,並要求檢討財產與所得資格標準,讓經濟困難者獲得政府持續照顧。衛福部表示統計概念不同,但現行照顧仍不足,將檢討認定標準及共同持分財產問題。
- 檢討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標準,包括動產、不動產及所得計算方式
- 擴大政府對經濟困難者的照顧,持續關心未符合補助資格的邊緣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詢問貧窮統計是否失真,以及民眾因資格限制無法請領的原因。/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表示相關統計有根據,並說明另有照顧經濟弱勢者;貧窮定義及調整方向請次長補充。
- 委員詢問如何接住生活困難但不符合資格的民眾。/衛生福利部 次長 呂建德:次長說明相對貧窮率與社會救助涵蓋率的差異,並表示目前仍需放寬資格、檢討動產、不動產及設算所得。
- 委員要求檢討提高動產及不動產門檻,並處理共同持有房屋造成的申請困難。/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指出共同持有土地可能影響資格;次長說明按持分比例計算,並表示共同持分是否排除可以檢討。
- 委員詢問並要求檢討各縣市中低收入戶標準差異及最低薪資者的資格認定。/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表示會檢討;另說明資格判定須考量人口數,次長補充須以平均人口數計算。
- 委員要求政府協助生活困難的邊緣戶,不要只交由地方慈善單位處理。/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部長表示修法主軸包括擴大照顧、扶助弱勢,將檢討認定標準並討論多元折算機制,也表示政府有責任做好照顧。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秀芳委員質詢,2025-07-07,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01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017;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6 期(第 4 冊),第 171–26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