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陸 質詢 張榮興:詐欺自白減刑、信用卡詐騙、銀行暫停撥款
2025/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六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委員質疑詐欺犯罪僅憑自白即可減刑,認為應補強查證與返還被害人財物的規定。委員並詢問已報案、信用卡款尚未撥付時銀行能否暫停付款;金管會代表表示可先暫停撥款再向國際組織反映,委員要求跨部會處理。
- 要求檢討詐欺案件中僅憑自白即可減刑的規定,補足查證及返還被害人財物的機制。
- 要求跨部會協調,研議民眾持報案三聯單通報後,信用卡款尚未撥付時由銀行暫緩撥款的作法。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委員認為不能單憑自白減刑,詢問警政署長看法。/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認為,民眾報案後、款項尚未轉出時,銀行應予以攔阻。
- 委員詢問如何查證詐欺犯自稱只拿5,000元是否屬實。/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表示「對,沒有錯」。
- 委員詢問返還所有款項是否可能讓車手供出上層而減刑。
- 委員詢問民眾報案、款項尚未轉出時,銀行是否還要轉出。/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表示,第一時間報案後銀行會圈存,款項就領不出去。
- 委員追問,民眾已報案且信用卡款尚未轉出,銀行是否仍要把款項轉出。/副組長:銀行局副組長表示,若款項尚未撥出,可以先擋下來,再透過國際組織反映款項有問題。
- 委員指出民眾報案後銀行仍可能依信用卡規定撥款,詢問這個問題是否要補起來。/副組長:銀行局副組長表示,信用卡組織有規定,刷卡後若商家請款,款項可能就要撥出。
- 委員要求政府補起已報案仍可能遭信用卡詐騙款項撥出的問題。/副組長:銀行局副組長請委員提供相關個案,表示會後再了解。
- 委員詢問警政署今年打詐預算被刪減多少。/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表示,網路識詐預算約刪減4,000萬元。
- 委員詢問警政署長是否確認打詐預算遭刪減。/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確認有被刪減。
- 委員詢問警政署長現在是否知道銀行可能不理會警方。/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警政署長表示,他不知道銀行會這樣處理。
- 委員要求補起報案後銀行仍依規定撥款的問題,並提出跨部會協調處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張宏陸委員質詢,2025-0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8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85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4 期(第 1 冊),第 1–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