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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煦庭 質詢 徐錫祥、林青嶔

2025/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六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問答重點

  1. 法務部先前支持現行規定,現在又主張修法,原因是什麼?/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法務部認為應以實質填補被害人損失為減刑考量,並修法處理犯罪所得的解釋問題。
  2. 是否希望修法採嚴格方向,避免犯罪者隨便減刑?/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要實質填補被害人損失,才考慮得減輕其刑。
  3. 法務部對修法的意見是什麼?/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除歷審自白外,還要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的全部金額,才得減輕其刑。
  4. 是否應依實際所得與補償情形,讓法官有裁量權?/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對,這樣可避免車手因此都不自白。
  5. 詐騙廣告通報下架後重複刊登,目前開罰多少次?/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組長 林青嶔:數發部目前開罰約100萬元。
  6. 數發部開罰的100萬是金額還是次數?有幾個案例?
  7. 只開罰兩案,對警政署打詐有幫助嗎?/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還有努力的空間。
  8. 數發部說明為什麼只有兩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組長 林青嶔:違規廣告須在24小時內下架,兩件開罰案是因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第二批仍在討論並請業者陳述意見。
  9. 第一批15件下架後,有沒有重新刊登?/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組長 林青嶔:沒有,廣告都已移除。
  10. 廣告會不會下架後又重新出現?/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組長 林青嶔:確認都在24小時內下架。
  11. 數發部是否持續與平臺溝通?/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組長 林青嶔:有持續和Meta溝通,要求儘快修改系統問題,也討論情資分享及共同打詐。
  12. 請數發部摘要與Meta及其他平臺溝通的內容。
  13. 請警政署整理送交40件案例的大致樣態。/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好,沒問題。
  14. 請警政署提供相關報告供委員參考。/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可以,沒問題。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警政署 署長 張榮興:整理送交的40件案例樣態並提供相關報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牛煦庭委員質詢,2025-0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85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855;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64 期(第 1 冊),第 1–7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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