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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瑩 質詢:運動博弈監管、運動大數據、體育捐贈稅務

2025/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智倫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案 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張雅琳等 17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吳沛憶等 21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葉元之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宜瑾等 2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邱若華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陳秀寳等23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葛如鈞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徐欣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 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 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逐條審查;第二案(二十三)至(二十四)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6月25日及26日二天一次會】)

委員主張運動博弈業須經政府核准並受監管,並將運動大數據與人工智慧分析納入運動產業類別。另提案要求運動部成立後一年內訂定相關辦法,並調整體育捐贈的所得稅費用列支規定;逐字稿未記載官員回應。

  • 要求運動博弈業經政府核准後方能設立,並接受政府監管
  • 要求將運動大數據及人工智慧分析相關產業新增為運動產業類別
  • 要求運動部成立後一年內訂定相關管理、輔導及獎助辦法
  • 提案調整體育活動捐贈的所得稅費用列支規定,並限定合格捐贈對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徐欣瑩委員質詢,2025-06-25,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280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800。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徐欣瑩的公開紀錄